网上投诉平台        加入收藏      设为首页 2008年11月20日  星期四
        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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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察室职能


     按照《党章》和《行政监察法》的规定范围,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及有关决定、命令的情况;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,配合有关部门对党员、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、党纪,依法行政,勤政廉洁教育,协助党组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;调查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纪违法行为。对党员违纪案件,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处分程序,对违反政纪人员提出政纪处理意见或直接进行处理;受理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受理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;按照有关规定,保护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民主权利和依法行使职权;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;组织调查研究,指导检查下级纪检监察工作;完成本级工商局领导和上级纪检、监察部门及所在地纪检、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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